深大的伙食其實算是不錯的,宿舍附近兩個飯堂五層樓上百款南北小菜任君選擇,可是嘴刁的我真的太嘴刁了,吃了這陣子就覺得厭了,尤其是早餐,大部分都是很油膩的食物,一看到就不太舒服。
今天,我和宿友清平到飯堂用早點,她點了白粥河粉,我點了豆漿玉米。
吃著吃著,那根玉米真的異常難吃,沒水份沒糖份,根本不能稱之為玉米,應該叫「乾米」,我吃了一兩口就放下了。
清平瞄了瞄我,說:「那根玉米你不吃了?」我說:「對啊,真的難以下嚥。」
她說:「浪費就是犯罪。」
我說:「那小聰(另一宿友)就是大犯罪家!犯罪之王!」(小聰:每次都吃剩飯的小胃口女生)
她大笑,然後正經的說:「可是好歹也吃一半吧。」我輕嘆:「這根玉米引人犯罪。」
「此話何解?」我的興致就來了:「打個比喻,如果一個男人想強暴一個女人,女人錯手殺了男人,那麼那女人就是自衛而犯罪;同樣地,這根玉米擱在這兒,不斷威脅我要把它吃掉,我諮詢過我聯名抗議的味蕾,決定自衛地浪費它。」
她傻眼,然後半疑惑地問:「真的有這麼糟嗎?」我把那根玉米拿給她看,她接過來,咬下去了。
我驚叫:「不可!」一貫不浪漫食物的她也在咀嚼了幾個終於把那根「乾米」丟到盤子上,說:「這玉米也真難吃得過份。」
「對,剛才這根玉米也在威脅你,你真的沒注意,中了它的圈套。」
她白我一眼:「歪理。」「歪理也是理。」
我一直滔滔不絕的講解我的「食物強暴理論」,儘管「搭檯」的男生不斷的抬頭白我眼,然後悄悄挪盤子離開......
其實人進食時分明飽了,可是為了不想浪費就勉強把餘下的食物都吃光,辛苦自己的胃之餘,也會減低人的行動力和智商,結果花在醫藥上的錢是那份食物的好幾十倍,那又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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