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妹誕男嬰 中七生判入教導所] (明報) 11月 17日 星期六
【明報專訊】早前獲邀到港大及中大面試的中七男生,於2004年聖誕假期強姦同母異父胞妹,導致當時僅得14歲的胞妹懷孕並於同年8月誕下男嬰,早前承認控罪。
心理報告形容男生與事主所屬的家庭複雜混亂, 被告的成長過程有缺陷,累積的挫敗感令他一時喪失自制能力。法官認為案件特殊,判被告入教導所。
事件在被告、事主及整個家庭留下一生縈繞不去、不能磨滅的烙印。
我很討厭,我很討厭這種事。
每一次看到這種新聞,我的血就會憤怒得沸騰,對這種人恨之入骨。
可是,另一方面,我又會恐懼得顫慄和頭皮發麻,如陷冰窟,遍體生寒。
我對這種事的反應是很大的,甚至可以說是抗拒。可能是性格使然,這應該是我不敢跟男性過於接近的原因。
女人跟男人不同,男人可以跟不喜歡的人發生關系,但女人不行。
女人一定要先有愛後有性,而男人可以是先有性後有愛。
有次看到一篇小說(于睛的<<願者上釣>>),裡頭有一段對話:
二爺問丫環啊碧:「你們女人,對貞操很在意嘛?」
「是。」她面色不改地答。
「有多在意?是餓了三天肚子那樣痛苦嘛?」
「不,那是一件比死還要痛苦的事。」
「你們女人以死來比喻這種事,太嚴重了吧?」
「是二少太不當一回事了。」
真的,這是一件比死還要痛苦的事。
儘管說是二十一世紀了,人們的性觀念開放了不少,但被強暴後的女人,心理上受到十分重大的打擊。
她可能不會去死,但這件事一定是她一生的烙印,就像影子一般,如影隨形。
陰濕的黑暗記憶,無時無刻的貼著她身體而生,這會令這個人心理扭曲,甚至達到了極端,瘋了。
有些女性小時候受過性侵犯,因為太痛苦的關系,大腦進行自我保護,長大後可以完全忘記,失憶了。
這種感受只有女性才能懂,不是喜歡的人,是不行的。
憑著先天的力量去強暴一個女人,這樣的男人不配做一個人,他只是一個禽獸。
可悲的是,今時今日這種案件居然愈來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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