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看完《聖槍修女》之後小小的胡思亂想。
人類,到底是一種怎樣的生物?
《聖經》裡耶穌基督最後為世人而死,為了拯救人類脫離罪惡。
而到最後,人類並沒有作任何的改變,還是活在罪惡之中
這應該說是人類已經無藥可救?
還是,上帝本來就沒有打算拯救人類,祂在地上的兒女?
祂曾經說過人類是祂在地上的兒女,那為什麼又要說耶穌是祂的獨生子?
既然如此,又為什麼要創造人類?
其實,所有的原罪,都是基於一個希望而存在的:
想要活下去,不想死!
所以,就產生了「貪婪」這一種原罪
因為想要活得更好,發展在「貪婪」的原罪上,這就是「暴食」
然後,不希望辛苦工作才可活著,這就成了「怠惰」
看到自已活得比人好,或者別人活得比自已快樂,這就是「傲慢」、「憤怒」、「嫉妒」的起源。
最後,「淫慾」只是為了不想被遺忘,消失在時間的河流裡,希望有更多人記住自已存在,而產生出來的產物。
所以,到底是人類被污染了?
還是上帝造人時,估計錯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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