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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有貓狗條例 沒有豬羊條例」 指狗隻異於其他動物
【明報專訊】裁判官郭偉健重判4名宰殺狗兒的男子入獄,成為有關法例首宗監禁判刑,他昨日判刑時再三強調,狗與人類是好朋友,人類對待狗隻的態度,也有異於其他動物﹕「香港有《貓狗條例》,但並無《豬羊條例》。」他不但同情受害的兩隻狗,更讚賞狗隻的忠心耿耿﹕「狗會歡迎主人回家,對人搖尾乞憐。狗可以不為報酬守護人類及其家人,甚至承擔拯救人類的工作,但你有見過豬和羊這樣做嗎?」他痛心地指出,該案不但奪去狗的性命,也傷害了狗的心靈。
吃狗飲食文化是不良傳統
對於4名被告表示吃狗肉是飲食文化,不明白煮食狗隻的罪行,裁判官對此表示十分反對。他指出,飲食文化是建基於傳統,但明顯地,吃狗肉是不好的傳統和習俗,應被譴責及消除。他舉了兩個例子說明﹕「從前的社會也有人吃人、也有奴隸制度,但現在的社會不能接受。我們應該只延續好的傳統和習俗。」因此要重判各被告,才能安撫公眾對該案的不安及焦慮。 |
不知所謂既法官,
如果佢同我講狗有靈性,
如果佢同我講良好傳統,
我肯定佢中化好低分,
因為佢唔知咩叫"民胞物與",
"民胞物與"係我國提倡既優良傳統,
萬物同人其實係同等價值,
如果話狗唔食得,
咁豬牛羊魚菜通通都唔食得,
因為佢地都係一個生命,
係地球上佢地同人一樣係同等,
如果你話為左生存,
咁點解一定狗既肉就唔食得,
狗肉同豬肉都係肉,
點解又唔可以保護豬,
而狗可以任食,
根本就係有住邏輯謬誤,
狗係人既好朋友?!
知唔知咩叫"人禽之辨",
我總唔相信當成個世界得番隻狗同一個人既時候,
隻狗會唔食你,
我又總唔信到時你會做個守法既人唔食佢,
如果話我既例子"兩極化",
不如話個法官既判決太過"主觀性",
話唔定係佢自己鐘意狗先咁講,
D雞一有禽流感就殺鬼晒,
萬一D狗有疫症又唔殺啦喎,
我又唔信會唔殺殺丫~~~~~
N年之前馬騮金鷹事件,
又話個丫伯藏有危險動物,
但係佢覺得隻緊騮係佢既朋友喎,
依家D狗你又可以話佢係人類既朋友,
果時又要話隻馬騮唔得,
分明判決果時存有私心啦都唔得公正既,
又話馬騮會襲擊人好危險,
我依家夠覺得D狗牙尖D貓爪利啦,
對我生命做成威脅丫又唔捉,
不知所謂既判決,
另外個法官仲有呢個"類比謬誤",
佢拎人吃人同奴隸制度黎比,
根本都唔同性質,
人吃人係同一樣野,
依家係人食狗2樣野黎既,
如果係狗食狗你用人吃人既例子就話洽當,
依家根本就比喻得唔洽當,
我係果幾個被判監既一定上訴啦不知所謂,
香港請住D咁既法官,
唔怪得之中央唔放心香港有普選啦,
根本依家連最基本既思想都唔掂,
點樣去判斷選舉既時候邊一個候選人好D!!!!!!
個法官話唔定就係果"5%中化唔合格既人",
不知所謂既判決!!!!!!!!!
PS 你試下呢條出中化題目丫啦,
我肯定同你寫足廿版原稿紙,
鬧到個法官狗血淋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