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回了家鄉。我看到了寬別三、四年的表哥。
或許,別人會問:什麼,三、四年!?你表哥去了那兒?其實他去了參軍。他註守香港石崗(或是石什麼的)軍營。我這個表哥並不好學,嗜煙喝酒,終日流連街頭。別人會問:什麼!?這麼壞會去參軍?不用再說什麼了。內地差不多每名男生都會去參軍。但,我的表哥也有優點,就是「靚仔」和重感情。就是這種男生,才多女人喜歡。
台灣有一句俗語:男人不壞,女人不愛。女人自古以來,那一個不會喜歡浪子的呢?特別像女作家安妮絲公主(胡偉紅)所說的:有一分乖,有兩分呆,加上三分帥,嗯,還有四分壞,天底下他最怪!唔,這樣的男孩好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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