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汽車回收資格認定的通知六條
各州地市商務主管部門、有關報廢汽車回收資格認定企業:
近年來,我省報廢汽車管理相關部門不斷加強對報廢汽車回收資格認定企業的管理,嚴厲打擊報廢車整車和“五大總成”出售,有效降低了報廢車、拼裝車上路現象。但隨著我省報廢汽車回收量的逐年增加、回收站點增多、企業變更改制、人員變動頻繁等情況的發生,各報廢汽車回收資格認定企業放鬆了對從業人員法律法規的教育和培訓,個別地區出現了相互抬價、違規收車的問題,這與極少數地區監督檢查不到位有著直接關係。為保證國家及我省報廢汽車相關政策規定的有效落實,防止違法違規事件的發生,現就加強報廢汽車回收拆解行業監管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嚴格按照《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307號)等有關規定,加強對報廢汽車回收資格認定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監督檢查,維護正常的行業秩序。
二、報廢汽車回收資格認定企業要按照《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技術規範(GB 22128--2008)》的要求,加強對回收和拆解環節的規範管理,不斷提陞技術水平,減少和避免二次污染,減少資源浪費。
三、汽車報廢回收資格認定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要堅持統一規劃、合理佈局的原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改制、轉讓、註銷及事項(法人、地址、名稱等)變更,必須經我廳機動車更新交易管理辦公室批復同意。
四、報廢汽車回收資格認定企業回收的無牌無證車輛,必須開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並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規範拆解。
五、報廢汽車回收資格認定企業一般不得跨區域收購車輛,特殊原因的,必須報我廳機動車更新交易管理辦公室批准後,方可辦理相關手續。
六、各地發現報廢汽車回收資格認定企業不再具備規定條件的,應當立即告知原審批發證部門取消其資質。
各州地市商務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報廢汽車回收拆解管理工作,加強政策宣傳和日常檢查,堅決杜絕私自設點收購報廢汽車、出售報廢汽車整車和“五大總成”、報廢汽車及拼裝車上路等違法違規現象。對出現問題的地區和企業,我廳將依據國家及我省報廢汽車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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