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森時刻
Nothing is impossible in God. WOW!!
samjunior
暱稱: Sam Jr.
性別: 男
國家: 香港
地區: 屯門區
« June 2026 »
SMTWTFS
123456
78910111213
14151617181920
21222324252627
282930
最新文章
® 靈修日程 2010-12-...
R 靈修日程 2010-11-2...
R 2010-11-21_心靈點滴...
R 靈修日程 2010-11-1...
R 靈修日程 2010-11-1...
文章分類
全部 (65)
訪客留言
最近三個月尚無任何留言
每月文章
日誌訂閱
尚未訂閱任何日誌
好友名單
網站連結
尚無任何連結
最近訪客
最近沒有訪客
日誌統計
文章總數: 65
留言總數: 26
今日人氣: 64
累積人氣: 802
站內搜尋
RSS 訂閱
RSS Feed
2010 年 6 月 20 日  星期日   晴天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人皆有罪,
有很多人認為做了某些法律上不容許的事才是犯罪。
然而,我卻要提問:
到底是甚麼使我們去做那些事呢?
我認為是因為我們有罪性,
是罪性驅使我們有犯罪之心。

就好像我們飢餓的本能一樣,
每當我 們有需要充飢的感覺,
就會驅使我們去尋找食物。
罪也是因亞當而使我們未出生便有了罪性。
耶穌來,就是要隨滅我們這罪性,
好叫我們能從新活在義性之中。
因此,因著祂的寶血,
我們的罪性會得到根治。

然而,為我們仍會犯罪呢?
這是因 為我們仍活在一個充滿罪性的世界之中,
我們的肉體仍受著這種氛圍所 影響,
因此耶穌教導我們要被聖靈充滿,
好使我們不容易被世界影響。
讓我們能以義性來活著,
使我們逐漸成聖,不再犯罪。

所以,我們所有人都需要耶穌!






訪客留言 (返回 samjunior 的日誌)

訪客名稱:
電郵地址: (不會公開)
驗證碼:  按此更新驗證碼 (如看不清楚驗證碼請點擊圖片刷新)
俏俏話: (必需 登入 後才能使用此功能)
[ 開啟多功能編輯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