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班回家的時侯,在車站又碰到"豪",其實在之前的公司哪麼多同事之中,他是比較特別的一個,我剛到哪間公司做的時候,對他的第一個印象是又畏又懼,因為公司傳言他是高層介紹入來的,我最怕就是這些黃馬褂,得罪他又不行,奉承他我自己又做不到,因為我們是同薪同酬同級,我不像其它人般向他奉承,可能是我的少爺脾氣,起初我們一星期都沒有兩句,但認識下去他比我想像中易相處,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上班的時侯,看見豪的手指甲一閃一閃的,我問他什麼一回事,他初時好像有點不知所措,就跑到冼手間沖洗一輪,翌曰,他就跟我說,是因為他沒有按承諾跟女朋友行街,他女朋友襯他睡著的時侯就在他手上塗上指甲油,哈哈!挺創新的一個整人方法,我跟他稱不上朋友,但叫他是一位好同事都不為過﹍
早上飲了一點咖啡,本來就沒打算早睡,玩到中午的時侯,跟淑怡聊了一下,我最憎人發我脾氣,我認為這個世界上只有兩個人有無限對我發脾氣權利的人,女朋友和我弟弟,沒有第三個人,在工作上,我不想跟我的朋友有任何競爭,我不會為工作而犧牲我的朋友,但敵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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