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明"考察"一下了淡水這個地方, 我要乖乖的回香港做事, 要儲錢, 如果我在樟木頭租一所房子, 我想我應該要花8000元,
不過我在淡水應該最低消費都要20000元, 這個月的工作比我想像中的輕, 但壓力卻很沉重,因為婷每天都要我陪她, 我都俾她煩死了,
雖然她爸爸的公司俾我弄倒了, 不過我都不是24小時要陪著你, 我都有我的工作, 我都有自己的空間, 我這樣想就死了,
她的殺著,我覺得我不可能反對, 之後一天晚上她要化妝到台灣開會, 我陪伴她到凌晨, 一邊跟明聊天, 一邊問她, 這裡好多化妝品,
下個月是你的生日, 我買給你當是你的生日禮物好了, 有時我覺得錢雖然不等於一切, 但我在香港工作, 她在內地, 有時除了錢之外,
我真的想不到做什麼才可以幫到好, 我有時候會當這些是補償,我會覺得我不在的時候, 她經常俾人問, 你男朋友去了什麼地方,
為什麼這麼久都不見他, 他是不是跑掉了, 我覺得她的壓力不比我輕, 我們這樣辛苦的在一起,
不是更應該亙相珍惜對方嗎?婷化妝的品牌是armani,我沒有什麼保留, 就買了7000多元的化妝品給明當是她的生日禮物,
我想我應該可以將功抵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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