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呢一篇野, 係想你知道自己發生什麼事? 或者你同我講, 你為左錢之ma, 之前我可以唔要, 不過依家我除左錢, 又真係同你無話題!!
呢兩日唔知你係一個什麼的心情, 而我只可以用沉重的心情去面對接下來的事情, 或者你覺得你自己的行為并沒有錯, 只是男女朋友之間的”耍花搶”, 你玩下我, 我又玩下你, 其實你一直以來做咁多錯事, 我都幫你掩飾, 唔係我唔理你, 等你自己得寸進尺, 就好像比方我成天上晚都叫你肥妹, 冷言冷語, 你都默不出聲, 幼稚的我願以為就好像你忍下我, 就下我, 我忍下你, 就下你,不過原來一直以來都是我單方面付出, 而唔係大家雙方面……
今天件事攪到咁大, 我真係唔想發生, 今日你爸爸打俾我, 話當大家是小朋友玩泥沙, 告得到就告你…我可以告訴你, 如果是小朋友玩泥沙, 我就唔會出信提出我的要求, 如果到呢一刻你都唔知你自己錯係邊, 發生咩事, 我覺得好遺憾, 我會等呢個社會告訴你, 什麼是真理?什麼是你是歪理?
你爸, 媽都一頭霧水說不知發生什麼一回事, 以為我單方面因為想要錢而要把事情鬧大
我的理據如下:
1) 你可以當自己仲係小朋友, 爸媽的小寶寶, 不過社會唔會, 唔好同我用你爸媽點對你, 我都要點對你….或者之前可以, 因為之前我係你男朋友, 不過你當我唔係(所以引發呢一次事件)
2) 你可以當自己認錯就代表解決左件事, 我覺得如果就你的言論, 你無當我係你男朋友, 即係法律上我係無義務和責任為你承擔任何事, 包括經濟
3) 不要質疑我手上的證據, 如果你覺得自己沒錯, 或者你已付的責任已足夠, 認為我的要求過份, 可以把你的道理在香港的施法制度前抒發出來
4) 如果事情影響唔到第三者, 我唔會就呢件事出律師信俾你, 最後如果你唔接受我的方案, (退還$5000元, 退還一切我送給你的東西, 草簽一份保密協議), 我會保留追究你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