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啦,,我地相識126日,相愛48日,等待21日
漫長的時間洗練
我地有足夠的時間我諗清諗楚
至今你還是否再愛我呢?
再次相見的一天你還會真心的愛我嗎?
人們真的覺得我太細嗎?
細是罪嗎?
愛一個人,是因為對方的身份、地位、職業嗎?
如果我什麼都沒有,那我就不值得被尊重、被愛,是這樣嗎?
錯或對誰也不能決定
為何我卻沒有自住權?
我真的好幼稚嗎?
我失去了自由,感覺一點都不好受
可是,只要能交換和你再次相見的日子我覺也是值得的
所有問題都可以輕易解決,惟獨是思念,教人束手無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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