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開始受理蛋糕店老闆為洩憤自製炸彈恐嚇案
27歲蛋糕店老闆與女友分手為洩憤報復社會攜自製炸彈來京防暴警察及時“拆彈”
公交車放置炸彈案細節首披露
交往了6年的女友提出分手,不滿 30歲的綠豆椪老闆楊某羞愧萬分。為了洩憤,楊某提著自製的2枚炸彈來京,將一枚放在公安大學校門外,另外一枚放置在50路公共汽車上。
楊某要求警方支付1千萬元,否則將向媒體公佈放置炸彈的事,以引起社會的恐慌。檢察機關以爆炸罪對其提起公訴。記者上午獲悉,丰台法院已經受理該案。
驚險一刻公交車上炸彈兩小時拆除
2009年12月19日下午5點多,50路公交車剛駛離北京西站,“李師傅快停車,車上有可疑物品。”售票員小王急促地說。
車停在路邊,司機李師傅跟著小王來到車後部,在最後一排座椅下面有一個黑色的塑料袋,袋子外邊的小紙條上寫著:危險 110。
李師傅立刻報警。很快,大批的警察帶著搜爆犬趕到現場。經過勘查,黑色袋子裡是一枚自製炸彈,防暴民警用了2個多小時將炸彈安全拆除。
警方發現,炸彈是由一個滅火器改裝的,瓶內裝有煙火藥和鋼珠,用藥捻和香組成點火裝置。經鑑定,該炸彈具有殺傷力。
追查嫌犯蛋糕店老闆鄭州落網
警方勘查時發現,除了那張寫有“危險 110”的字條外,炸彈的外部還粘著一張手機卡。
就在警方拆除了炸彈後,手機卡接到了一條短信,內容是:往我的銀行卡里匯 1千萬元,如果2天我沒有收到錢,就把圖片發給媒體和北京市民製造恐慌,而且還要把炸彈放在地鐵,公交車等人多的地方。
北京警方針對此案的專案組迅速成立。
經過多方工作,北京警方終於在2009年12月30日,在鄭州將嫌疑人楊某抓獲。
據了解,這名27歲的蛋糕店老闆供認,除了放置在50路車上的一枚自製炸彈外,還有一枚炸彈放置在公安大學北門西側外的灌木叢內。
2009年12月中旬,楊某在鄭州市一個消防器材店花60元購買了兩個滅火器,又從鞭炮店花110元買了一個禮花彈和爆竹,掛鞭等,在自行車市場花30元買了10包鋼珠。然後花費了一周的時間,自製了2枚炸彈。
楊某被抓後曾表示:“沒有學過製作炸彈,感覺應該和鞭炮原理差不多。”
2009年12月17日晚上,楊某乘坐從鄭州到北京的大巴車,於 18日早晨到達六里橋長途汽車站,然後坐車到了軍博附近,並住進了一家小旅店。
他到天安門,國家大劇院遊玩後,將一枚炸彈藏在了公安大學門外。19日中午結完賬後,楊某帶著另外一枚炸彈坐車來到六里橋,上了50路雙層公交車,將炸彈藏在了車上。
辦完事後,楊某並沒有急於離京,而是前往鳥巢等地遊玩。大約在晚上8點半,楊某坐上開往鄭州的長途車,並在車上給粘在炸彈上的手機卡發信息,要求警方匯 1千萬元。
作案動機不滿女友提分手報復社會
楊某是湖南人,1997年初中輟學後開始外出打工,2001年在河南焦作市一蛋糕房學徒,2003年自己單幹開了一間蛋糕店,並認識了當時在焦作上大學二年級的女孩馮某,隨後兩人同居。
待馮某畢業後,兩人來到鄭州市先後開辦了二間蛋糕店。同居多年後,楊某和馮某按照老家的風俗舉辦了結婚儀式,但是兩人一直沒有辦理結婚手續。
楊某說以前兩人關係很好,並且在2006年下半年還買了房子。但是2009年後兩人關係開始惡化,因楊某懷疑“老婆”有外遇,經常吵架,並最終於 2009年10月兩人分手。兩間蛋糕店一人一間。
“人財兩空”的楊某在親戚中抬不起頭,非常痛苦,於是心生怨恨,想製造恐慌來發洩一下情緒。
自製炸彈把滅火器改裝成土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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