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條鱷魚當寵物?不行
網友大樓頂部:蒼南炎亭東沙村有位老兄忒有個性了,人家養貓貓狗狗當寵物,他偏偏不走尋常路,說是養了條鱷魚當寵物。民警說鱷魚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把他的寵物給沒收了。
前天上午9點,溫州蒼南炎亭邊防派出所教導員陳警官到轄區東沙村走訪,發現村民彭某家養了條鱷魚。這條小鱷魚養在一個長約1米、寬30厘米、高60厘米的玻璃缸裡,看上去很溫順。
鱷魚的主人彭某說,自己特別喜歡養小動物,大約是兩個月前,在蒼南龍港鎮的公路邊,有一販子在叫賣這條鱷魚,他花了800元買下了,拿回家裡當寵物養。小鱷魚的食量很大。每天,他要花10多元給鱷魚買魚吃,
陳警官告訴他,鱷魚是國家級保護動物,大家要飼養必須取得林業部門頒發的《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否則視為違法。彭某表示,既然鱷魚是國家級保護動物,不能養著玩,所以立刻同意陳警官把鱷魚帶走。
鱷魚被當地公安部門收繳後,交給了溫州綠眼睛環保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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