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離開得耐就咩都唔記得,
今日同個FD出去,發覺我唔係好識得點去買野,
發覺澳門好厄錢,發覺台灣買化妝好平,
發覺台灣越黎越好,好過澳門好多,
至少D人無咁兇神惡煞。
FD話,我就快變做台灣人,我唔否定亦唔承認,哈。
做台灣人都唔錯丫,
諗諗下,我想做既唔淨止係台灣人,或澳門人,或中國人。
嗯,都係留番要諗戈時先諗。
最近,講笑咁會同男朋友講結婚既野,
佢無表示,亦都無拒絕,
我可能亦都會無咩所謂,最後就係嫁比佢。
反正佢的確對我好,似乎又唔會出去偷食,偷食我又其實OK,大家一齊偷下無妨既其實又,
總言之,佢作為一個老公或者老豆,諗真D,未嘗唔係一個好對象。
但我應唔應該咁樣行落去?
走過麥田,要選擇一株好既麥穗,
又唔可以番轉頭揀過既情況下,
揀唔到,咁叫愛情,
隨便揀,咁係婚姻。
愛,或者已經愛過,好唔好都係命運,
而家定左,或者就會係結局?
慢慢,自己變得好信命,
慢慢,覺得主宰一切既,仍然係上帝,
慢慢,會自己做家務,因為搬左出黎住,慣左,
一個人,無論家庭如何,無人可以比到枷鎖,
自己總有一日會成為,自己內心所希望既人,
爭在有能力,定無能力。
如果每個人都覺得,人地係無可能理解自己既問題,
自己既痛苦,
自己既傷痛,
一切就會變得無意義,連言語都變得多餘,
所以面上先會變得咁暴戾,
所以粗口先會變得咁重要,
但好多野,自己都無出過力,點解就要落定論呢?
其實,細心諗,諗真D,
點解人地既理解又會係咁重要?
我覺得唔開心,就係我既唔開心,
屬於我一個人,唔需要理解的,
嗯,唔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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