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物業印花服務 服務範圍 ·本服務主要適用於準時提交的物業文件加蓋印花申請。若有逾期不超過 4 年及沒有減免罰款要求的加蓋印花申請,也可使用本服務,在網上繳付印花稅及罰款後取得印花證明書。 ·已遞交首次加蓋印花申請的人士,可使用本服務,支付已獲准延期的印花稅,或為其後的買賣合約 / 樓契加蓋印花。 ·電子印花服務不適用於: -裁定個案 -證券交易 -涉及提名書、補充協議或涉及額外印花稅的物業交易 -涉及租金以外的代價(例如頂手費、建造費等)的租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