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報稅表申報入息
主要內容
凡因任何職位或受僱工作或退休金所獲得的入息,如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均須課繳薪俸稅。本文介紹地域來源徵稅原則、香港以外地方所得入息的計稅方式、各類豁免入息徵稅,以及申請豁免入息徵稅或稅務寬免所須的佐證文件。
受僱工作的來源地
香港是按地域來源徵稅,凡因任何職位或受僱工作或退休金而獲得的入息,如果是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不論有關入息是否已在其他稅收管轄區繳稅,均須課繳薪俸稅。
在決定受僱工作的來源地時,以下3項都是考慮的因素:
· 僱傭合約洽談、訂立和執行的地方;
· 僱主的居住地;以及
· 支付僱員薪酬的地方。
一般而言,假如上述3項因素都在香港以外的地方發生,該受僱工作即可視為源自香港以外地方。但稅務局保留權利在適當的個案中考慮該3項因素以外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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