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因: 英國的移民自從1607年起,陸續在北美洲東海岸建立了十三個殖民地,有些殖民地由英王選派總督治理,有些由移民自選總督治理,並且設立議會作為總督的諮詢機構,各殖民地的議會與總督的關係正如英國本土國王與國會的關係相類似,各殖民地的稅捐法令官吏任命等,總督均須得到議會的同意始能施行,
而北美殖民地因有下列特殊因素,因此自由民主的思想很容易擴散傳播:
移居北美洲的英人大都是原在英國受過政治壓迫的人,如詹姆士一世在位時遭受迫害的清教徒〈1620年五月花事件〉,他們對於政治壓迫特別引敏感。
北美洲殖民地遠隔重洋,英國政府對此無法做有效的統治與管理;殖民地人民經過長期的自治,也比英國本土人民更具獨立自治的精神。
北美洲移民中大多數屬於中下階層的人民,極少是襲有爵位的貴族,社會上的平等精神遠較英國本土為重。 這是日後北美十三州獨立革命的遠因。
〈二〉近因: 1、粉碎開拓西部之夢 國王通告:英國經過七年戰爭〈1756~1763〉後,幾乎囊括北美全境,此時英國卻將阿帕拉契山脈和密士失必河之間的地區定為印第安保留區,不准英國殖民者進入,此通告粉碎殖民者想從大西洋發展到太平洋的構想,希望移居印第安保留區的殖民者急速增加,英王以阿帕拉契山脈為界,無異是否定殖民者獲得新耕地和開拓新天地的希望與權利,因而對英王反抗越來越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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