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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18 |
分類: 瘋言語 |
本來想寫花痴文,但還是寫寫這兩天的事吧。
方小姐回美國了。我是那種死不悔改,然後拚命後悔的人。
在這兩個半月裡,我和她應該只見了六至七次吧。
明明大家很近,還是疏於見面。大都是我不合群,或是太懶不愛外出。
現在好了,她回美國了,不能再傳短訊,不能再直接打電話,唉。
就連聊天也要看時差,我可以變得再積極一點嗎?
說真的,你對我真的很好。
好好保重自己,方傲嵐。
Miss you and love you.
前天晚上和久違的黃憒憒(?)見面,在美心MX打邊,很開心。
跟她在一起,我很容易笑,我們在一起的蠢事很多……
我們一同去了機鋪,哪有人把插卡位當成投錢的?
跟不上節拍,不斷miss,笑聲不斷。
我也獻上了第一次XD
不要再F級,快變成S級。
我要跟黃憒憒玩XD
拜託你,能不能放假找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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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時間:2009-09-18 07:44 AM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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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nii 於 2009-09-20 02:20 AM 發表:
1. 為什麼名字後要加個「問號」呢? 2. 拜託不要再提我那些丟臉的動作 > 3. 我那麼聰明, 當然不會停留在F 級啦, 哈哈! 4. 可能我比你更懶和不合群, 明明放假在家悶-.- 而且我總是先假設大家都沒有空,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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