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喜歡一個人有分 值得 或 不值得 , 那個人一定不值得我去喜歡... 但喜歡誰是我不能控制的, 如果要我短時間內忘記他, 根本沒有可能... 如果能在短時間內忘記他, 這種就不會是喜歡, 而是好感...
愛 喜歡 愛被 喜歡 多很多... 喜歡被 愛 少很多... 去喜歡一個人, 去愛一個人, 不是自己能夠選擇... 如果自己能選擇去喜歡誰的, 那個一定不會是真正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