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沙田之旅,時間比以往長。
跑到沙田裁判法院去聽審,一個半小時也不覺悶。有一個女被告在被告欄中,一直抹著淚。律師給她求情時,旁邊的一個好像是陽江話翻譯的也用手帕擦擦眼睛。雖然聽不懂那些英文,可是聽案情時我也覺心酸……
聽了一個半小時,發現了兩件好笑的事情︰
一,原來只要被告用慣的語言不是廣府話(廣東話)或英語,就需翻譯來給被告宣讀其罪名(被告若認罪,要說「我認罪」)以及解釋案情(被告若認罪,要說「我同意」)。有一個女被告操廣西話,於是有一個廣西話的翻譯給她翻譯。可是…那個廣西話的翻譯說的廣西話,那個女被告竟然聽不明白……於是那個廣東話的翻譯給她翻譯,那個女被告聽懂了……
二,有一個律師說話的聲音非常小,(而且他的英文很爛),那個法官忍不住皺眉,對那個律師說了幾句話,具體意思大約是叫他說話大聲點。然後那個律師說著說著,忽然停下來,小聲問旁邊的律師一些東西(他指著他的講稿的一個詞),然後繼續說,然後又再問他旁邊的律師一些東西(又是指著講稿)……
12時,跑到一家水晶店買東西。東主在收拾東西,很久以前她已告訴我她10月就會結業,所以我決意在她結業之前買點東西。我買了一條海藍寶手鍊和一個海藍寶吊墜,真的好漂亮。幫助東主收拾東西,一會兒以後我就離去了。
如海水的柔和,海藍寶石如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