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不小心看了兩篇路線稍微相似的文章,都跟分手失戀有關的。
看來似乎是在教女孩們如何善待自己,做出更得體大器的事。很可惜的,我的慧根不夠,隻覺得它們給我的感覺過度矯揉造作。
一篇講的是失戀後該怎麼辦。作者提到她曾經幫自己開了個趴體,揪了一群人來慶祝單身新生活,順便買蛋糕插蠟燭,認識優質男孩。說是這樣開心一場,比在家掉眼淚強。
另一篇則是談到分手後再遇到舊情人該如何進退應對,聽作者說最理想的狀況是祝福對方,希望他也過得好。
我好想知道這些心地善良,既積極又正面的女孩兒們是從地球上哪裡冒出來的,怎麼會這麼懂事,這麼識大體?敢情是從小老師跟父母都教得好?不得了,真是太難得了!
好啦,我不要在這裡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自己做不到的事還嫌人家做得好。
隻是我私心認為:失戀了不應該要好好難過一番嗎?看是要把一整桶的冰淇淋喀掉,一個人關在房間裡哭他個三天不出門,還是跟閨中密友姊妹淘靠?個幾小時幾天幾夜都行,為何硬要強迫自己擺出笑臉?
我當然知道這趴體代表的是揮別過去展望未來,隻不過一定要用這種方式表達嗎?沒有一絲的悲傷或眼淚,未免也太泯滅人性了吧?無情無義無目屎如我,都幹不出這種事。
我很想問這作者:「當初跟你在一起的男人是多爛?爛到你跟他分手之後可以開個趴大爽特爽。當初交往時你是被捶被打被家暴嗎? 還是他超級對不起你,讓你覺得這輩子不需要再跟這人有牽扯,爽到翻了?」
雖說人不能一直浸淫在過去的戀情,不過我也不覺得這樣強迫自己 move on 會有太好的結果。往前走的方法這麼多,強顏歡笑不見得會達到你的目的。
療傷總是要點時間的,就算不是為了那個殺千刀的傢夥,最起碼也讓自己哀悼一下逝去的那段青春吧。
分手後遇到舊情人那篇就更讓我不解了。
我瞭解分手後不出惡言,大家還是禮貌相對那一套。畢竟曾經愛過嘛,在一起走過一段日子,這麼一點基本的也該做到。
但是。。。隻有自己真正過得好的人,才有能力去祝福別人嗎?甚麼祝福他就是祝福自已?好文藝腔唷,我不禁翻了下白眼。
不說別人,說我自己就好。雖然我分手之後沒再遇見過前男友們,不過我想,就算不小心遇到了,相認了,我最多大概也是說個嗨,應酬一下,然後各自解散。
不要笑!男人過了一個年紀之後會變成大叔的,就算他們還認得我的青春肉體,我也不見得認得他們已經不再青春的外貌了。
要不然還想怎樣?把分手後的生活做個報告嗎?沒這個必要吧?前塵往事也許免不了變成走馬燈,在腦子裡轉來轉去個幾分鐘,但那也不過就是幾分鐘的光景罷了。等拉回到現實,還是會再度想起當初兩人是如何的不適合的。
我現在對前男友的態度就是冷淡、沒感覺,沒什麼特別想祝福的耶。都分那麼久了,跟陌生人差不多了,要祝福甚麼?
我沒祝福他,自己也過得很好。他沒收到我的祝福,日子也過得很不錯,有太太有小孩有家庭。這祝福是要做給誰看?說給誰聽?我又不是達賴喇嘛還是教宗,有沒有我的祝福都沒差吧?
目前為止,我隻能想到唯一一個祝福舊情人的狀況就是:他實在很機歪一直煩我,所以我祝福他趕快找到別人,過好日子,這樣才不會再來騷擾我。
在跟舊情人交往到分手的過程,雙方都學到該學的功課,這不就夠了嗎?無論當時是 fall in love 還是 fall in lust 都不重要,反正都分開了。
事過境遷,各人做各人的事。想當朋友的當朋友,不想當的就老死不相往來,無所謂啊。
假若非得要另一個人的直接或間接的參與,才有辦法把過去留在時間裡,才有本事 move on, 那麼這個人自我療傷的能力也未免太低了。
人不能老是靠著這種類似儀式般的東西才能往前走啊,如果沒有這些東西的話,難道真的就一直走不出去嗎?
不要把自己看得太眇小,也不該給舊情人這麼大的權力。如果一直不再遇見舊情人,那就一輩子無法走出過去,無法成長嗎?
更何況,這種遇見舊情人的戲碼都是給過度美化了的。要知道啊,時間跟距離會造成假性的美感,讓你搞不清楚當初是為何分手的,也會讓你有那種 “這是緣份嗎?我們還能再續前緣嗎?” 的錯覺。
會切八段的戀人當初分開都是有原因的,倒也不是說絕對不能復合,隻不過這些狀況要分開處理嘛。不要自顧自的演起戲來,演得爽歪歪啊。
“隻要你過的比我好” 在卡拉OK裡唱一唱就好,閒著沒事不需要這麼假掰,會惹人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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