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5年來隱瞞失業並偷走同居女友錢財180萬元,在區院遭判監26個月。
34歲的無業被告,承認於02年至07年4月19日偷去同居女友及她的17歲兒子貴重財物和存款逾180萬元。
辯方求情時說,被告與事主02年2月同居以來,當時是裝修工人,他每半個月交8000元做家用,但於同年5月失業,他為了履行養家的責任,才會挪用事主戶口的金錢,其後事主發覺失去幾隻名表,案件才揭發。
法官指出,罪行極之嚴重,被告持續5年來佯裝上班,是精心策劃瞞騙女友。
(即時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