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申請法院裁決關鍵字廣告政策是否合法
為了在商標侵權一案上先發製人,Google已經要求法院裁決,其關鍵字廣告的政策是否合法。
位於加州山景郡的搜索引擎公司Google,在11月26日向加州聖荷西地方法院提出抗告,關鍵字全部重點在於與美國室內裝璜公司AmericanBlind& WallpaperFactory之間,對Google銷售關鍵字廣告之間的爭議。 AmericanBlind已經堅決主張,Google應該停止銷售有侵害
其商標的關鍵字。
雖然Google已經表示,可能終止銷售直接侵犯到其商標的關鍵字,包括“AmericanBlindFactory”及“DecorateToday”等,但是Google也表示,不會阻斷其他AmericanBlind所想要保護的一些描述性字彙,這些字彙包括了“Americanwallpaper”及“Americanblind”。
結果是,如果這些事無法解決,AmericanBlind揚言要控告Google,Google則希望在此事發生之前,關鍵字尋求法院所提出的法律準則。
根據訴狀內容:“關於Google將關鍵字廣告賣給客戶一事,Google與AmericanBlind之間已經有實質、存在,及待審的爭議。”“Google尋求法院的正式宣判,關鍵字以確定現行的關鍵字廣告政策並未涉及商標的侵權。”
Google的要求顯示出商標法在搜索引擎市場裡的灰色地帶。
由於對營銷人員來說廣告效果相當不錯,因此搜索相關廣告已經成為Google等廠商的金雞母。營銷企業只需在網友實際點選連結之後,關鍵字廣告才需支付費用。
這種系統之所以有效,在於有些營銷人員可以買下競爭對手的相關關鍵字以搶走他們的流量。由於公司企業越來越重視搜索營銷的重要性,因這種些相關的問題也開始在浮現。
今年稍早之前,拍賣網站eBay要求Google,必需終止那些在讚助型搜索結果裡購買eBay商標相關關鍵字的廣告。 eBay所列的名單裡,各種購買與其商標相關的關鍵字就長達13頁之譜。 Google則遵守了eBay的部份要求。
八月間,LouisVuitton(LV)也以同樣的商標侵權理由對Google及其法國的分公司提出告訴,關鍵字廣告同時法國的法院也在十月間下令Google必需停止這項做法並支付罰金。
同時,美國法律裡,對搜索引擎是否負有維護付費搜索商標之責,還相當不明確。 Google則在契約條件裡規定,廣告主本身“對於自己所選擇的關鍵字及廣告文字要自負責任。”但是,如果在出售過程當中,關鍵字廣告有人要求的話,Google則會稍作調查並尊重“合理的”要求而將商標字彙拿掉。
同時,不管有沒有付費,搜索引擎商可能都還是有責任要在關鍵字的搜索結果裡顯示出相關商標的持有公司。去年,MarkNutritionals控告Overture、AltaVista,FindWhat,及Kanoodle侵犯其商標以及不公平競爭,這項裁決可能有助於定義相關的法律問題。
MarkNutritionals控告搜索引擎公司使用與其“BodySolutions”商標相關的搜尋行銷,但卻將其商標的鏈結去除,該公司並提出4億4000萬美元的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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