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大陸新娘被拐
穿過雲南4060公里的邊境線,通過境內外人販子的勾結,越來越多的緬甸等外籍女子被拐賣到中國。
她們為什麼會被拐賣?“買家”是誰?人販子如何分贓?被拐大陸新娘女子怎樣被解救?拐賣團夥又是如何被公安機關抓獲的?2009年12月下旬,《中國經濟週刊》記者遠赴中緬邊境,對公安機關掀起的硝煙正濃的打擊拐賣戰役進行跟蹤採訪。通過調查,跨境拐賣婦女這條龐大的灰色產業鏈浮出水面。
黃昏時分,遍體鱗傷、又冷又餓的緬甸女孩萬美玲(音譯),從關她的小房子裡逃了出來。在陌生的大山裡走了一整夜,天快亮的時候,她終於看見了山腳下的公路,微弱的曙光中,那條路若隱若現,猶如一條小河伸向遠方。
癱坐在潮濕的路基上,望著眼前不斷閃過的汽車,萬美玲已沒有了喊救命的力氣。她不知道順著這條路,是否能回到緬甸,更不知道這裡並不是她要去的中國安徽,而是距安徽千里之外的四川峨眉山區。
20歲的萬美玲家住緬甸仰光。2009年10月底,緬甸人販子謊稱帶萬美玲去“中國安徽打工掙大錢”,把她騙來中國,並轉手賣給了四川籍人販子。四川人販子把萬美玲關在山村的小屋子裡等待買主。不堪屈辱和打罵的萬美玲,從關她的小屋子裡逃了出來,在山裡走了一天一夜,最終昏倒在了公路旁。
一個好心的司機把渾身冰冷的萬美玲送到了峨眉山公路收費站,收費站打110報警,110叫來了救護車……幾經周折,兩個月之後,萬美玲被解救回了緬甸。
2009年12月17日,《中國經濟週刊》記者在緬甸木姐市的一個救助站,見到了驚魂未定的萬美玲,回憶起“被賣”的經歷,萬美玲失聲痛哭……
被拐“緬女”人數一年暴漲四倍
在距緬甸木姐市城區不遠的一大片農田中間,有一幢孤零零的三層小樓,這看似破舊的房子,卻有著特殊的身份——緬中木姐打擊拐賣婦女兒童辦公室。
2009年12月17日傍晚,記者在翻譯人員的陪同下,走進了這幢小樓。“具體數位不便說,但我可以告訴你,2009年,緬甸女性被拐賣到中國的人數,是2008年的4倍,情況非常糟糕。”該辦公室負責人密妮吳(音譯)表示。
儘管密妮吳不願透露被拐賣婦女的具體數位,但來自雲南省公安廳的資料顯示,目前,在中國與越南、老撾、緬甸交界的4060公里的邊境線上,正有數不清的“萬美玲”們,不斷被人販子拐賣到中國。
對於被拐賣“緬女”的真實情況,雲南省德宏自治州瑞麗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林惠明表示,2007年,通過瑞麗警方移交緬甸的被解救“緬女”人數是54人,2008年是87人,2009年是268人,“這只是冰山一角,緬甸方面的做法是,只有家屬報案,才會立案並要求中方説明解救。但問題是,大多數家屬其實是被蒙在鼓裡的,他們並不知道自己的女兒或者姐妹是被‘賣’到了中國。”
林惠明表示,在緬甸籍人販子的“忽悠”下,家屬們一般都會“放心”地以為,孩子是去中國過好日子的,只有一些瞞著家裡跑出來的,還有被賣到中國後,找機會給家裡打電話求救的女子,才最終被認定是被拐賣了。“所以,‘緬女’被拐賣到中國的真實數量,根本無法統計。”
2009年12月14日,雲南省公安廳刑偵總隊打拐隊隊長李順瓊告訴記者,自2009年4月9日全國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專項行動開展以來,雲南省各級公安機關屢破拐賣婦女兒童大案要案;共破拐賣婦女兒童案件466起,其中,偵破部、廳督辦案件4起,抓獲犯罪嫌疑人601名,包括3名公安部通緝的A級逃犯;摧毀犯罪團夥22個,解救被拐婦女兒童342名。
“拐賣夫妻檔”牽出驚天大案
2009年7月,瑞麗警方破獲了公安部掛牌督辦案件——4·24特大跨境拐賣婦女案。“這個團夥共拐賣緬女90多人,這還是不完全統計。儘管我們打掉了這個新中國以來最大的跨境拐賣婦女犯罪團夥,但在暴利的驅使下,仍有人在鋌而走險。”林惠明告訴記者,4·24專案共抓獲以緬甸人也謬、貝達溫為首的犯罪嫌疑人70多人,“每次集中提審,我們都得租兩輛大巴車去監獄提人,場面很‘壯觀’。”
據林惠明介紹,4·24專案是公安部掛牌督辦的要案,公安部和雲南省公安廳對此案極為重視。“這個拐賣團夥人數眾多,成員之間的關係錯綜複雜,大團夥中包含著小團夥,很多團夥成員之間是兄弟姐妹、親戚朋友、表姑表嫂等親密關係,這為偵破帶來極大難度。”林惠明告訴記者,也有一些拐賣團夥成員,其本身就是被拐賣到中國的受害者,受暴利驅使及報復心理,自己被賣到中國後,轉而開始騙別人,從受害者變成了害人者。
2009年7月初, 當地人在瑞麗鄉下的農田裡,發現了一具女屍,經知情人辨認,此女為緬甸籍女孩馬裘裘度(音譯),經鑒定,此女系他殺,且手段殘忍。
此案偵查過程中,一個瑞麗當地的女人進入了警方的視線,她的名字叫“喊榮”。
“喊榮是傣族女子,36歲,離異並再婚,前任丈夫是緬甸人,精通緬甸語。”林惠明告訴記者,緬甸女孩被殺之前,曾有人看見她和喊榮在一起有說有笑,女孩被殺後,喊榮卻消失了。“我們是在半山腰的窩棚裡把她抓獲的。據喊榮供認,緬甸女孩馬裘裘度被人販子拐賣到了中國,由於身體不好遭遇買主‘退貨’,人販子把女孩帶到農田裡殘忍地殺害了。此前,喊榮一直在這個特大團夥裡做聯絡人兼翻譯。馬裘裘度就是她親自從邊境線上移交給中國人販子的。喊榮的現任丈夫丁某也是這個拐賣團夥的成員,兩個人是不折不扣的‘拐賣夫妻檔’。”
2009年12月18日下午,記者在瑞麗刑警大隊的審訊室裡,見到了戴著手銬的喊榮夫婦。喊榮一再表示,自己並不知道幫人“買媳婦”是違法的,現在很後悔。喊榮的現任丈夫丁某40歲,此前一直做木材生意,和喊榮結婚後,他便“改行”和妻子一起做起了“人口生意”。“我們寨子,還有臨近的寨子裡,至少有1000人在幹這事兒(拐賣緬甸婦女),這麼多人都在做,我就覺得是正常的事了。”喊榮的丈夫向記者表示說。
“我們以喊榮夫婦為突破口,順藤摸瓜,最終陸續抓獲犯罪嫌疑人70多名。”林惠明告訴記者,“但由於跨境拐賣婦女案件的特殊性,目前尚不能確定這個團夥到底拐賣了多少人,很多被賣到內地的女子,至今仍然下落不明。”
“緬女”最高賣到5萬元
為什麼會有這麼多緬甸女子被拐賣到中國?中國的“買家”是些什麼人?“拐賣團夥”成員之間如何聯絡?如何分贓?賣一個“緬女”能賺多少錢?隨著記者採訪的不斷深入,這條龐大的灰色產業鏈漸漸浮出水面。
“中國經濟的高速發展,令一些鄰國的百姓對中國充滿嚮往。而在我國山東、安徽、湖北、河南、福建、四川等省份的欠發達地區,不少大齡男青年找不到媳婦,索性就花錢買一個老婆。這是導致販賣人口市場‘供需兩旺’、案件高發不下的主要原因之一。”李順瓊隊長分析認為。
2009年12月19日,昆明一家外資企業的管理人員李小姐向記者講述了她在緬甸的經歷:“那次我們去緬甸仰光旅遊,當地一個賣食品的中年婦女見中國遊客衣著時尚,且花錢大方,便拉著我的手對我說,‘求求你,請把我女兒帶走吧,帶到中國去過好日子。’”
採訪中,不少基層幹警向記者表示,除了被賣到農村做老婆,一些年輕貌美的緬甸、越南籍女孩,還被拐賣到洗頭房等場所,成為了“按摩女”。“我們曾一次解救過50名越南女孩。這些女孩被拐賣到中國某沿海發達地區,從事色情服務。”地處中越邊境的雲南省文山州刑偵支隊支隊長李文庭告訴記者。
“20世紀70年代,雲南就已經出現了買緬甸、越南女子做老婆的事,但那時只是個別現象。而目前,這種現象已經‘發展’成為了一個產業。其‘家族式’、‘集團化’特點越來越明顯。”林惠明表示,在中緬邊境地區,兩國邊民在語言、文化傳統、生活習慣等方面有很多相似甚至相通的地方,這為兩國人販子能夠“順暢合作”提供了天然條件。
據介紹,一般情況下,把緬甸女孩拐賣到中國大致分為五個步驟:首先,緬甸人販子先在本國內物色“產品”(年輕女孩),選定目標後,開始以“去中國打工掙錢、旅遊、給找個好婆家”等為誘餌,致使目標上鉤。接下來,緬甸籍人販子會把有可能被帶到中國的女孩年齡、相貌、身材、性格等資訊,通過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雲南邊境地區的人販子。第三步,雲南人販子與中國內地的人販子聯繫,尋找買家,並與“買主”談好價錢。第四步,雲南人販子與緬甸人販子在中緬邊境的中國一方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最後一步是運輸,把“產品”安全而秘密地交到最終買家的手裡。
“偵查中我們發現,不少被拐賣的‘緬女’被多次轉手,到最後,沒有人知道這個女孩的下落,這也為我們的解救工作帶來很大麻煩。還有一個新情況是,已經有拐賣團夥在瑞麗建立了地下窩點。緬甸人販子在瑞麗租房子住下來,他們負責與下一鏈條洽談業務,負責‘產品’的‘銷售’和交接,這就像‘拐賣集團’在雲南設立的辦事處。”林惠明告訴記者,拐賣團夥還有另一個顯著的特點:在已抓獲拐賣團夥成員中,37%是女性。
瑞麗打拐隊付發雲警官告訴記者:“在案件審理中我們發現,‘緬女’的價格上漲很快。2008年,年輕貌美,身材又好的緬女最多能賣2萬~3萬元人民幣,條件差的‘緬女’有時候不到1萬元就出手了。但是2009年,長得再差的緬女,最低價格也在38000元以上,低於這個數免談,條件好的能買到4萬元甚至5萬元。‘人口市場’的火爆,令那些人販子更加膽大妄為。從另一個角度看,這也說明近年來,在個別地區‘買個老婆過日子’的事情漸成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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