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果大戰首部曲─只要性,無關愛
文╱黃炤宏
十五歲的國中女學生,接連和網上聊天室認識的網友發生性關係,被其中的秦姓大學生在網站張貼性愛照,釀成社會風波。這個事件乍看下相當符合網路世界「虛擬」的本質,卻是真真實實地發生在我們週遭。許多年紀跨越新舊世代的人感慨,現在的年輕人性愛觀念為什麼如此地開放,可以和上網認識的網友接連發生性關係。其實,這一代年輕人學得的性愛觀念,原本就是既「虛擬」且「生物」的,只有性,無關愛。
•「虛擬性愛」,卻以實體操作
還有則新聞裡,女主角也還在讀高中而已,但也接連和網友聊天聊到發生性關係,家長知情後告到警察局,警察問她知不知道這樣是違法的(妨礙性自主罪)?少女竟然回答,網路是虛擬的,所以她和男孩的關係,也是「虛擬性愛」,唉唉唉,這又從何說起呢。
這個社會的四、五年級生,處在台灣社會從簡樸轉型向富裕的關鍵年代,他們的性愛觀念還遵循著傳統的婚姻模式,「婚前性行為」多少還帶有些挑戰道德範例的意味,女性仍將她們的身體當作一種必須保護的資產。然而,當時代轉向享樂型經濟和開放式教育後,六、七年級生普遍不再把「性愛」當作是「觀念」問題,而是一種「行動」,等同於吃喝拉撒睡的「生物反應」,甚至是一種「權力」。他們對上一代趨向保守的性觀念反而感到不解,其實這就是時代風氣造成的差異,並沒有對錯是非之分。如果三、四十歲以上的世代服膺的信條是「性要從有愛開始」,這一代青少年相信的恐怕是「絕不要和沒有做過愛的人談戀愛,否則,你怎麼會知道彼此合不合得來。」小女生口耳相傳:「交往前,先要知道對方的尺寸。」說不定還會互相傳遞情報和實戰經驗。
•觀念驟變,「禁地」開放觀光
這期間最重要的差別在於,對身體權觀念的巨大轉變。傳統的女性被教導把身體視為一種「禁地」,小心地遮掩自己,不能被多看到一塊肉。但身體的解放隨著性教育開放而水到渠成後,有條件的女性把「露出自己」當作一種身體的炫耀,身體也剝落了道德和社會規範無形的枷鎖,還原為生物的本來面目,性不性回歸到生物的反應後,禁果於是解禁,性愛成為戀愛的首部曲。
每隔一陣,衛生署或民間機構發布的青少年性愛普查,就會顯示青少年發生性關係的平均年齡逐年下降,有過性行為的比例則逐年上升,保險套廠商杜蕾斯前年所做的調查裡,台灣青少年回答「第一次」的年齡,已經降到了十三歲,所以,十五歲的女生,恐怕也算是「晚」的了,基本上,這反應的正是身體和性行為雙重釋放後的必然結果。
面對這樣的風潮,成人們則唯有在身體傷害和犯罪行為上做好把關的工作,希望衝動的青少年不要在性愛過程中傷害自己或伴侶,也千萬不能有妨害性自主原則的犯罪舉動,其餘的,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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