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ck1 3~4個月
剛出生的小寶寶,能夠區分自己和他人的部分非常少。旁人抓著它的小手、小腳玩,他並不能辨別這是自主性的動作或外力所致。約至2~3個月大時,較能感覺到自己的手腳在動,3、4個月大時,會想要伸手探索,來感覺自己與外在的關係。
Check2 6個月大
6個月大的孩子,因感覺動作層次提升,喜歡東看看、西看看,還會吃手指頭、踢踢腳,反覆地運用自己的肢體,藉此來觀察能夠達到何種滿足。此外,當他從發出笑聲,可以吸引爸爸媽媽過來跟他玩,一哭就會有人來照顧他,慢慢了解到不同的表現將得到不同的回應,並累積對自己的認識。
Check3 18個月以後
發展心理學家Michael Lewis和Jeanne Brooks-Gunn(1979)曾做過關於自我再認的研究,即把不同月齡的孩子分成幾組,先請媽媽在孩子未察覺的情形下,偷偷在孩子鼻子上抹上口紅,再將他們帶到鏡子前,觀察他們的反應。結果顯示8個月前的孩子雖會感到好奇,但全然不知鏡中影像和自己有關。
8—16個月的孩子則以為鏡子裡有另一個人,會想要去找他,隱隱約約感覺那人的動作和自己有關。而1歲半的孩子則已能知道鏡中的孩子就是他,由鏡中的影像發現自己的紅鼻子,感到不好意思,同時了解自己的動作會引起鏡中影像的改變。這些都顯示一歲半的孩子已開始對外觀發展出一定的自我概念。
承繼之前的發展,孩子至2歲時,自我意識很強,特別喜歡表現,對自己的認識不再停留於外觀,而是強烈地想要嘗試各種事物,並從每一次的嘗試中,挖掘自己的能力,並且看看自己能做到什麼程度,對自己的行為、能力有更多的了解。
Check4 3~5歲
這時期的孩子,因認知發展的限制,所以很少聽到他們以形容詞來描述自己或他人。相反地,具體的擁有物或生理特質、最近發生的,及對他們來說有意義的重大事件則會出現在對話裡。
例如他們會開始把自己歸到某一個分類裡,像是男女、大人小孩、皮膚的顏色等,或者以他的所有物來描述自己,如,我有一台腳踏車”、“爸爸買玩具給我”、“我喜歡冰淇淋”、“我喜歡和小明玩”、“我有綁辮子”等等。
直至孩子六歲以後預備進入小學,方能以較抽象的心理特徵或個人特質來描述自己。這個時期,也是自尊感開始浮現的時期。孩子藉著探索外在世界的活動經驗、學習到新的技能等,從中體驗到自發、自主與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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