軒轅氏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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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0 月 2 日  星期日   晴天


此人應早入無間地獄,然後去做畜牲! 分類: 未分類

父姦3稚女 兩染性病一墮胎 母睹惡行無阻止

【明報專訊】年輕時已干犯與16歲女童非法性交罪的51歲裝修材料商人,4年內7度強姦及非禮3名當時只有9至14歲的親女,有一次更強迫長女在母親面前與他性交,母親卻並無阻止,終令長女懷有身孕,而且與次妹同時惹上性病。被告昨日在高等法院承認6項強姦及一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等候判刑。

正讀中三的受害事主X,現年16歲,其兩妹Y及Z是孖女,現年12歲,讀小六。警方指3女童現由母親照顧,社署亦已介入事件。社署發言人稱,由於案件尚未審結,現階段不便評論。

高院法官麥偉德指出,本案案情相當嚴重,證據顯示被告或會對社會構成威脅,遂押後至10月25日判刑,其間索取被告的精神報告。

本身在內地出生的被告,與女友於1993年起在內地同居,後來誕下涉案3名女兒,至2007年女友與長女X來港與被告同住,孖女雖已獲居港權,不時會到香港一家團聚,但至去年11月才正式來港定居。

案情指出,首次強姦事件發生在2006年,當時長女X只有12歲,被告帶她往深圳龍崗的友人家中,先叫她洗澡,然後�茼o脫去衣服,強姦了她。

祖母接投訴只教避開

至2007年某天,當時13歲的長女X仍在龍崗居住,被告在家中叫她入房,她赫見父母全身赤裸,被告之後在妻子面前強姦長女X。同年底,長女X由深圳來港,住在被告位於葵涌的公屋單位,再次遭被告強姦。長女X表示曾向祖母投訴,但祖母只叫她避開被告。

至2008年暑假,當時只有9歲的幼女Z亦遭殃,被告在家中�茼o脫去衣服,並要她拔掉被告下體的毛髮,幼女Z反抗,但最終就範。

2009年6月至7月,14歲的長女X再遭被告在葵涌另一公屋單位強姦,同年9月長女X發現懷有被告的身孕,被告遂帶她往深圳墮胎,並由被告的母親陪同,甚至要長女X隱瞞經手人身分,要她向祖母謊稱是被男性友人「搞大(肚子)」。同一時段,被告另向只有10歲的次女Y「下手」,在深圳龍崗的家中將她強姦。次女Y另於去年11月再遭強姦。

曾犯非法性交非禮罪

控方指出,被告曾有10次案底,其中在1985年及1986年、即約25及26歲時曾干犯與16歲女童非法性交及非禮罪。被告今次犯案時並沒有戴安全套。

去年11月15日,X向校方社工揭發事件,又指母親雖知悉事件,但因太恐懼而沒有阻止被告,被告終在3天後被捕,但在警誡下否認犯案。醫生檢驗後,發現長女X及次女Y患上淋病。案情未有披露女童是從哪�媟P染淋病,而控方解釋,一般來說,淋病主要從性接觸傳染,但亦有可能從其他渠道感染。

軒轅氏進行評論

  • 9用戶喜歡這個評論  0用戶不喜歡該評論
    軒轅氏 
    看了這則新聞,回想到日前看到的另一則︰非洲一隻母獅從幾乎是九十度的懸崖把一隻幼獅救回山頂,兩相比較,這個獸父把“連禽獸都不如”的“獸”字也玷污了(包括那個做母親的)!

    遇到這些事,我真希望能實行中國大陸的一套法律制度︰“打靶”!

    那個賤男,已經喪失了做人的權利,應該早日投胎,輪回去做畜牲 ── 當然,他得先受盡無間地獄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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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
very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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