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在電視訪問指出,政治人物面對不公道的評論,以發律師信反擊,並不是有效辦法,認為政治問題應用政治手法處理。他又對建制派和泛民主派大和解感到氣餒。
「政治問題應政治手法處理」
曾鈺成昨出席港台節目《星期五主場》,被問到對梁振英向《信報》發律師信時,他認為政治人物以律師信反擊不公道的評論,「不是最好的辦法,可能更麻煩」,若真的要將案件提上法庭,判決亦未必對事件有很大幫助。他認為「政治問題應該用政治手法處理」。
對建制泛民大和解氣餒
另外,曾鈺成去年曾提出希望建制泛民大和解,他表示,現時大和解的條件較去年艱難,對此感氣餒。他堅信香港應根據已訂出的普選時間表推行普選,但要達至普選,最重要並非什麼方案,而是最終要各方合作。「問題是特區政府、中央政府、泛民、建制,幾多人是真的想見到普選?如果只有說,或用來成為鬥爭工具,那麼任何方案都無用」。他希望各方理性務實,得出共識才能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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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在電視訪問指出,政治人物面對不公道的評論,以發律師信反擊,並不是有效辦法,認為政治問題應用政治手法處理。”
錯,有一句說話︰“有理說不清”,意思就是一個人面對一些不公平的批評或指控,如果自己越辯解,人家就會對你越“坐實”;對你越多批評和越多指控。因此,自己是少講為妙。梁振英這回發律師信,起碼可以叫信報發出一個聲明,說明梁振英其實根本沒有涉黑,至少是沒有證據說他涉黑。這樣就勝過由梁振英自己出來澄清。而且,政治人物做的每個動作,很難說哪個是政治手段,哪個不是政治手段,梁振英當然是經過“政治的考慮”才發律師信,難道這就不是政治手段嗎?
至於說發律師信是不是最好的方法,那就見人見智,這回梁起碼是得到一個澄清,不讓負面的批評持續下去,對他來說不是很好嗎?若說這樣會帶來打壓言論的批評,這就不必過於計較了,現時的政治環境,反對者總有指責的理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