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元朗山背村有魚塘多年前遭非法填泥,去年卻獲地政總署批准興建兩幢丁屋,令城規條例形同虛設。地政總署昨回覆本報時改口,指元朗地政處於2009年接獲申請建屋,並於2010年10月諮詢規劃署及其他部門,由於規劃署指申請位置屬「鄉村式發展」地帶內,不反對申請,地政署派員到現場視察,亦發現該地段是平地,因此於去年7月批出建屋牌照。規劃署昨表示對此暫時未能回覆。
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直斥荒謬,指地政署的解釋反而暴露了該處與規劃署在處理建屋申請時,未有詳細了解涉及地段原是魚塘,「城規會於1994年發出的發展審批地區圖,清楚指出該處是魚塘,該會紀錄亦顯示,現時建屋地點從未接獲填塘申請」,政府不應馬虎下結論指申請建屋地點是平地,無視有人曾偷步填塘。
改口稱曾諮詢多部門
網上衛星圖片亦顯示,建屋地段早於2007年已開始填塘,政府於09年接獲丁屋申請時,該地段早已遭填平。
他認為,事件已去到部門互相推莊的地步,中間可能涉及行政失當,令具有生態價值的土地不被法例保護,他計劃稍後會向申訴專員投訴。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成員涂謹申表示已草擬信件,向政府查詢丁屋政策是否有變。他直斥地政總署容許在未獲批准的填塘土地上建屋「離譜」,又質疑地政總署貿然批准建屋,可能影響區內的排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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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直斥荒謬,指地政署的解釋反而暴露了該處與規劃署在處理建屋申請時,未有詳細了解涉及地段原是魚塘,「城規會於1994年發出的發展審批地區圖,清楚指出該處是魚塘......他認為,事件已去到部門互相推莊的地步,中間可能涉及行政失當 ”。
早前有人揭發統計處的統計數據十多年來都有人公然做做假,而今次則是地政總處和規劃署在非法情況下批准村民起丁屋。這又一次證明我所說的話︰公務員是香港工作人員中最懶惰的一群。他們遇事可以不做的,絕對不會主動去做;能找個理由不做的,絕對會想出一個理由來不做;能推給別人做的,一定會推給別人做;真的推不掉而要自己做的,就拖着來慢慢做。
曾蔭權說︰“香港的公務員是最有效律的”。真的嗎?最近的兩個死因研究調查︰“ 南丫二號船的海難事故 ” 和 “ 馬頭圍塌樓死人事故 ”,前一個事故被人揭發海事處十多年來未能檢驗出該沉船根本沒有水密門,而且有法而不執行;後一個事故的兩個政府樓宇結構工程師被法官批評他們做事 “ 求其、馬虎 ” 。
正正是這些所謂的 “最有效率的香港公務員” ,因為他們的 “求其” 和 “馬虎” ,就害死了那麼多的香港人!
香港的公務員啊,到底還要死幾多人,你們才會認真的辦事!
香港政府啊,到底還要死幾多人,你才會對公務員進行體制上的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