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昨出席DBC數碼電台訪問時表明,特首選舉應按《基本法》行事,而《基本法》和人大常委都未有提過預選,預選可謂「僭建」,社會應就特首提名委員會的組成討論。劉夢熊又指佔領中環是程序不公義,是違法甚至暴力的行為。
批以佔中「要脅」令港大亂
對於有學者倡以佔領中環爭取真普選,劉夢熊指只要細想就可想到佔中的「荒謬性」,因香港全年有4000多個遊行申請,若每個組織都以佔中「要脅」,香港就會「天下大亂」,他呼籲雙方要基於和平對話討論,而非對抗。
被問及是否擔心中央為特首選舉設預選機制,劉夢熊指香港是法治社會,一切要按《基本法》行事,而《基本法》和人大常委都未有提過預選,預選可謂「僭建」。他指《基本法》列明要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但社會對「廣泛」的定義仍有爭議,他舉例指去年特首選舉委員會選民有23萬,有人批評仍未算廣泛,社會仍要就此討論達至共識,但過程要「基於對話而不是對抗」。
信港人字面上認同「愛國愛港」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早前提出特首人選要「愛國愛港」,劉夢熊指在字面和邏輯上,應該沒有香港人會反對此標準,但標準由誰人而訂就引起爭議,因「一國兩制」下中國屬社會主義,香港屬資本主義,兩者價值觀落差極大。
軒轅氏 •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早前提出特首人選要「愛國愛港」,劉夢熊指在字面和邏輯上,應該沒有香港人會反對此標準”。
的確,愛國愛港這個標準是無可爭辯也無可反對的;任何人,如果不愛國愛港,就無資格參選行政長官,這點相信除法輪功外,應該無人有異議。
然而,如何去界定 “愛國愛港” ,這就有一定難度了。像薄希來,天天唱紅打黑,你說他不愛國嗎?最後卻成為階下囚,成為某類愛國人士的笑話。
因此,我認為,愛國不能是嘴巴說了算,不能是香港人如劉慧卿之流說了算,也不能是北大人說了算,而是要透過一個程序來說了算。
我建議,任何人要參選香港的行政長官,一定要作出宣誓,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連同所有終審法院的常任及非常任法官一起監誓;猶如證人在神聖而莊嚴的法庭上宣誓一樣,宣誓後就有了法律和法定的效力。任何人,經宣誓後,就是界定了他的 “愛國愛港” 的身分,就有資格被提名委員會提名參選。
任何人經宣誓愛國愛港而被提名參選特首,而又獲選為特首,假如他後來違反誓言,不愛國愛港,而又經法律程序證明他真的不愛國愛港了,大家就可以拉他去打靶!
我想,這樣來處理 “愛國愛港” 的問題,除了那些漁民和盲毛外,大家應該無話可說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