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起來,發現垃圾桶裡的巴斯光年不見了。是逃跑了吧,真膽小。
話說在下很不幸地獲得了某個徵文活動的亞軍,今天去了香港電X領獎。
在下先說明一下,這可不是個安全的過程。
首先由於不知道在哪,到了九龍塘站時在下豁了出去,乘一次計程車!乘了個10分鐘左右,下車時,司機告訴在下要$1827。在下可沒那麼多現金,寫下欠單後匆匆離去,但臨走時好像看到司機狡黠的微笑……
進到會場,看見幾個"藝人":石修姐、HOTCHA三子、EO2的Otto小姐和Lily哥。這些人真的害得在下慘了。先說石修姐,她的頭髮被某種黏黏的液體包圍了似的,異常的挺拔!頒獎期間還刺傷了好幾個人,在下當時暗地裡祈禱不是他頒獎給在下。再來HOTCHA三子,他們穿的高跟鞋,根據在下的準確目測,大約有274CM,走起路來可要命了,在下好奇會否有人忍不住去踢他們一腳。還有那個Otto小姐,她的頭真是光滑得可怕,在下抵不住心魔竟大膽地摸了一下,旋即滑飛出去,撞到了在一旁練武的婆婆。真不好意思。最後的Lily哥,看他年紀老邁,走起路來卻是腳底抹了油般,而且不停地在會場溜達,在下真的不知道他是來幹嘛的。
正當在下冷眼看這些"異人"時,手臂突然一陣刺痛,接著是全身的刺痛,可惡,連那相機的鎂光燈也成了這樣的暗器!?但旁邊的人都若無其事地高興地拍照,到底是在下幻覺還是他們麻木了呢?
好不容易逃出了會場,想乘計程車回九龍塘站,但赫然想到要花費的金額,只好揉著疼痛的雙臂走下斜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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