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原本約了一班朋友來校,有一個友誼籃球比賽,因天雨關係順延至下星期日舉行.我認為自己作出這個決定有點急進,因在十二點的時間天空突然放晴,使我無所釋從,我在大概十點的時間,己經與所有籃球隊成員聯絡,取消今日的比賽,令到期望很高的人感到失望,真的對不起,不過天有不測之風雲,天文台的指引是今天有雨,若果大家來到球場,而不能打波,我想失望的程度會更高.
近日我想到了很多事奉問題,希望為神做更多的事,我想了一個"詩歌ftp分享"的行為,希望利用集合各人的金錢,能夠讓更多人認識詩歌,讓教會有更多的詩歌傳入,讓更多人可以用較少的金錢就能夠得到最新的詩歌,讓教會各團組能夠方便找到適合的詩歌,讓教會的人學習奉獻,支持音樂事工,最後得到謝sir的提醒,我忽略了思想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創作者的尊重,若果我們利用這個方法籌集資金,作一個教會公開的分享,是會對創作者的不尊重,所以我都是建議,若果有喜歡的詩歌,都是自己買才好. 若果我們不尊重創作人,教會其實可以有很多的方法,用最少的資源,公開在教會內集合資金,收取年費,來供應詩歌給大家聽,但是因為我們尊重創作人的原故,所以沒有這樣做,若果大家想夾錢買碟,都是想清楚才好,因可能會對創作者不尊重. 謝sir教導---做每件事都要有三部曲,第一方法,第二,動機,第三結果. 我之前的建議方法和結果都錯了.
經過這件事,想到,教會供給別人借閱cd和vcd是不是己對創作人不尊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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