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8日
我信守諾言,來到這個地方,等他,原來我們並沒有約好時間,只是說了一個星期後。因為很怕會跟他就此錯開,我只好從早上六點就來了,但一直等到下午六點我才等到他,12個小時的等待,那份煎熬很苦很苦,但見到他的出現卻很甜很甜。他問我:“你來了很久嗎?抱歉,我沒有說幾點。”我搖了搖頭,說:“沒有很久,才剛到而已。”到現在的我其實已經很不舒服,畢竟我吹了12個小時的風,可是看到他莫名的我好像一點事
也沒有了。
這一天,他告訴我:“我答應你,我把我的心交給你三個月,我會在這段時間認真愛你,但三個月後,我會把心拿回來。”我很高興他終於答應了,於是我問:“為什麼會答應,我的要求很無理啊。”其實我最想問的是為什麼愛了還可以任意收回,可是我始終沒有問他。
他說:“因為你很知足,只要求三個月而不是永遠,我不可能愛上任何人,但短暫的愛我還給得起。”在聽到他說的那一刻,我的心好痛,同時因為他的話,因為他說他沒有愛,那麼我想,我可以改變他嗎?我希望三個月後他有能力可以去愛另一個人,而我會在遙遠的地方守護著他,祝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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