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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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認識神後﹐我開心了很多。
說實話﹐
我也開朗了很多﹐
我會做以前很多不會做的事﹐
當然也不做一些不應該做的東西。(eg "粗口")
我現在會以神為開心﹐
我會做一些他會開心的事﹐
我要向更多的人傳福音。
我無法不愛他﹐
當我從大聖會後﹐
我就認定了﹐
我要愛他﹐就像他愛我一樣。
相比很多的基督徒﹐
我可能差很多﹐
所以我要很愛很愛你。
我真的很想你使用我﹐
我很想有一天能聽到你的聲音﹐
我很想成為先知﹐
能夠幫助很多很多迷惘的人﹐
所以﹐今天開始
我要學會怎樣幫別人祈禱﹐
我要幫別人祈禱﹐就算那個人我不認識。
每當我想起耶穌怎樣為我們贖罪被釘上十字架﹐
當我想起他怎樣愛我時﹐
我情緒就控制不住了。
我跟別人不同﹐
我比較情緒化﹐
特別是面對主對我做的一切﹐
我很感動﹐所以我就會哭。
我願意獻上我的生命﹐
來回報你對我所作的一切。
我只能說﹐神很愛我﹐
也很愛你﹐
我們都是EMMA ﹐
所有的中國人都是EMMA ﹐
我對神對我所作的一切﹐
我無法漠視﹐無法不感動。
我不要做一個假基督徒﹐
有事就找神﹐沒事就走開﹐
在以後的生命里﹐
我都要以神為第一﹐
我要很愛很愛他﹐
超過所有的事。
當然﹐我會好好讀書﹐
靠著主讀書﹐
將一切的榮耀歸於主。
PS:要祈禱記得找我哦﹐就算你不是基督徒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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