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有點難以置信。這是我第一次參加的徵文比賽。而且
比賽人數有五名以上,所以這次比賽不如中學陸運會的,我
是有競爭下得獎的。
此時的我,突然想起小學的時候,老師覺得我作文不好,要
我多看一次文章;也想起中學時,老師勸我多說些話,因為
作文和說話都是同出一轍,只要說話好,作文也會相對的好
。但我還是沒有什麼改變,我還是話不多、少看小說。
所以這次結果就是那麼突然,也許我的作品真的要有心人才
會認同,所以我只數到中學時一名老師稱讚過我的作品以已
。
還有下一個星期一就是表演手語歌,我毫沒信心會演出得好
。不過我還是會演出的,因為學了手語都一段時間,不演好
像有點不好。
今日我也收到那個男生的電話,他問我為何我要他出來,只
為倍我畫畫。我輕輕帶過,說因為想互相交流畫畫心得。這
我也不明白,難道約朋友出來,也要得找到確實理由嗎?
但對他的感覺也淡化了,因為已有數月不見,也許我在街道
上遇到他,也不認得他呢。
就像我從前的男友,我只記得一個人的樣貌罷了。
我這善忘的性格,是好還是不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