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的電腦經常處於失靈狀態,
我都沒有怎麼樣用過它,只好用著ipod揍著用好了。
不知道怎麼樣,今天用起電腦,打起電來都順手了一點兒。
感覺實在太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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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一點的時候,我都不能夠再用電腦,要開始努力地溫書了,
補習的時候,我簡直是在游雲太虛,對於MISS說的東西,
只是象徵式性點頭,擺出一副十分專心的樣子,
幸好我的樣子夠木訥,沒有被她發現,
太好了。
被媽咪知道,不知道她會有何想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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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MISS上車的時候,曾與她談過朋友這一項的話題,
她說真正的朋友是在中學的時期,相反小學時的同學卻不能夠代表甚麼。
因為中學的時候,自己的價值觀、人生看法、路向等等……
都已經被定位了,上大學只是為了讓自己進修一下而已。
我對於不以為然,或者自己沒達到那個地步,仍然沒法理解的關係吧?
不過我自己倒有多個由小學時期認識到現在的朋友,
時在的關係仍然很不錯的說。
相反中學的同學,卻遠遠兩者不能相混而談。
以前在初中的時候,確實有一位較好的同學,不過上了高中後,
已經沒有再聯繫了。
這使我對於MISS的說法,產生了質疑的態度。
不過,到底我認為的人,到底算不算得上朋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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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在前文曾提到,「我有多個由小學時期認識到現在的好朋友」,
這只是一個較好的說辭。
對我來說,他們確實是朋友,不過仍然沒能稱上「真正」的朋友,甚至「好朋友」。
我對他們,仍然保留了自己的一點兒的看法。
朋友,可以是酒肉朋友、知己朋友、真心朋友……等等,
我與他們,介乎「酒肉」與「知己」的中間吧?
其實我自己倒是有點兒的矛盾的說,
因為就我自己的看法,朋友只是一場交易,一個較好的說法。
我給你禮物,你給我友誼,這就是朋友。
打個比方吧,
我送你一件禮物和一個欲相識的眼神,你給我一個真心的笑容,
這樣雙方便可以成為朋友了。
雙方的交易物件盡不相同,有貴的,有不值錢,
可是依然可以成為朋友。
可是大家的交易並不是一場公平的交易,
甲方可以單方面付出自己的「真心友誼」,而乙方卻可以什麼都不需要付出即可得到,
可是大家還是「朋友」。
不知道大家理解我的意思嗎?
我自己都不是太理解自己的意思,可是那種的想法彷似紮根在我的心裡,
不吐不快。
所以我選擇了把它連根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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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的朋友,你們的朋友,
又是怎麼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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