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 報道)本文刊登之日,正是情人節翌日,一切回歸平靜。
因為情人節的關係,接受了幾份報章雜誌訪問,內容多圍繞對情人節的看法。不管身邊有沒有情人,我其實都對情人節沒有好感,因為,情人節早已變質,最恨情人節的竟然都是情人,而不是沒有情人的人,當一個節日去到這地步,還該不該存在呢?如果聖誕老人開始恨聖誕節,先人抗拒清明節,這節日是否應該廢除呢?
在我們的城巿,慶祝情人節好像只有一個很公式的方法:買花+燭光晚餐+送禮,而這陳濫的公式,做了不覺甜蜜;不做呢,要不被對方埋怨,要不就有內疚感。
如今,情人節早已順利暗度陳倉,變成消費節,以消費多寡來衡量你有多愛對方,愈豪愈愛,再不隨俗的,那天都隱約有罪惡感,要不連街都不敢上,以免有比較,以免眼冤。
聽說今年有酒店舉出反情人節派對,廣邀單身人士參加——別輕易上當,這不過是另類手法借情人節賺錢罷了。你買了票參加,不也是消費了麼?
沒有情人,錢卻照花,這比因為要應酬情人而花錢更不值。
可憐華倫泰先生是白白犧牲了。如今大部分慶祝情人節的情侶都不知道你是誰,更不知道你曾經為了幫助大家,秘密為男女主持婚禮而招致殺身之禍,很多情侶甚至把你叫作華倫天奴(真的,很多人都這樣順口溜),儘管我常常懷疑你應該是用來紀念「結婚節」多於情人節,畢竟,你是替人主持結婚儀式的教士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