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我家在用“螺絲瓶”
都勻錦光公司存在檢驗“螺絲瓶”行為(8月28日曾報導)的消息見報後,這樣的報廢鋼瓶仍然在充氣使用引起了廣大市民的關注,8月30日,都勻開發區一市民致電記者,他家目前在使用的液化氣鋼瓶就是這種超期服役的“隱形炸彈”。
記者在這位市民家中看到,他家正在使用的液化氣鋼瓶正是這種已經明令不得再進行檢驗的“螺絲 瓶”。這位市民介紹,在看了本報的報導後,他趕緊查看,才發現自己家使用的鋼瓶竟也是這種“隱形炸彈”。記者看到這個鋼瓶的生產日期是1985年,檢驗公司就是都勻錦光,在瓶體上還註明下次檢驗日期是2012年9月。
“1985年生產的液化氣鋼瓶至今仍然在使用,這實在是太可怕了。”質監部門執法人員介紹說:“因鋼瓶盛裝液化氣而存在壓力,鋼瓶使用實行強制檢驗制度,其前三次檢驗週期為4年,後一次檢驗週期3年,瓶子使用15年後強制報廢。嚴禁檢驗、充裝、使用到期翻新瓶。”而都勻錦光公司仍然在對一個已經報廢長達9年的液化氣鋼瓶進行檢驗並讓其流入市民家中,同時還表明下次檢驗日期在2012年,如果不被人發現,這個報廢的鋼瓶將會一直使用下去,果真是令人膽寒。
啥叫“螺絲瓶”?
據了解,廣東沿海一帶使用管道液化氣後,原先使用的液化氣鋼瓶基本閒置下來,內地的一些液化氣鋼瓶檢驗公司就低價購進,經過拋光、打磨等“喬裝打扮”一番後,又流入市場,進入市民家中。在這些被“改造”過的鋼瓶中,有不少的“螺絲瓶”。
據黔南州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護罩可拆卸液化石油氣鋼瓶因其鋼瓶主體與護罩的連接由3顆螺絲固定,並可拆卸而俗話稱螺絲瓶。根據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相關要求,自2008年7月18日起,各液化石油氣鋼瓶檢驗單位對於送檢的護罩可拆卸瓶不得進行檢查,應和充裝單位送來的報廢的氣瓶一併進行登記後作報廢處理。嚴禁通過重新標識檢驗有效期而延長氣瓶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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