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三千元買病狗欲退遭拒寵物消費維權遭法規“瓶頸”
事發:欲退還遭拒絕
12日,滕女士在花鳥市場一寵物店看中了一條品名叫泰迪犬的小狗,當場花了近3000元買了回來。沒想到僅養了三五天就發現小狗身上有一塊地方毛髮稀疏,到寵物醫院檢查得知小狗患了一種皮膚病,有一定傳染性,甚至能傳染到人。滕女士大為吃驚,急忙到寵物店要求退或換。寵物店則以狗已售出,概不退換為由一口回絕。滕女士遂到消協尋求支持。
寵物店負責人王某對消協人員辯解道:“滕女士買狗時沒說有毛病,養活好幾天后再來說狗有病,誰能說清狗是什麼時候得的病?”經過調解,寵物店負責人答應無償為小狗治好病。
維權:寵物消費難度大
消協人員表示,由於寵物不像其他消費品那樣有明確、規範的質量標準,目前也沒有權威寵物鑑定機構提供鑑定。對寵物消費糾紛,消協處理起來難度較大。建議市民在購買寵物時,一定要到正規、有信譽的寵物店去買,必要時可與賣方簽訂買賣協議,約定好有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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