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招牌-規範管理戶外廣告
記者日前從成都市城市管理局獲悉,經過近3個月的清理規範,在摸底排查的基礎上,從本月開始,市、區城市管理局將對經過廣告行政主管部門批准設置的合法戶外廣告,重新核定並頒發設置許可證。此舉標誌著我市戶外廣告牌清理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為市場化手段配置戶外廣告資源奠定了基礎。
為促進戶外廣告產業的健康有序發展,近年來,我市先後出台了《戶外廣告設置的技術規範》《成都市城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條例》《成都市戶外廣告設置詳細規劃》等一系列文件,對戶外廣告設置點位、設置標準等進行了明確,還引進了專家評審機制,使我市戶外廣告管理更加科學,設置更加規範有序。
隨著我市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的深入推進,我市有關部門從今年5月起,再次開展了台北招牌清理規範工作。此次清理規範工作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行政許可法》《成都市城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條例》《成都市人民政府特許經營權管理規定》《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心城區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見》等法規、規章進行。通過摸底調查顯示,我市原來經過批准的戶外廣告共計958塊。近期,拆除非法廣告及廣告架11塊。
改革開放三十週年來,我市的戶外廣告經歷了從無到有、從少到多的發展壯大過程,但在相當一段時期,由於戶外廣告的設置缺乏總體規劃、技術標準和安全評估,加之審批政出多門等因素,戶外廣告牌設置不規範,廣告設置過期的現象時有發生,安全隱患也比較突出。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劉靜認為,對戶外廣告的設置進行規範化管理十分必要。她認為,一個戶外廣告的合法設置,會涉及戶外廣告設置行政許可和戶外廣告載體使用,因此會產生兩種權利,一是戶外廣告設置行政許可的特許經營權,屬於行政法範疇。二是戶外廣告載體使用權,屬於物權法範疇。兩者要同時具備,才能合法設置戶外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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