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發文規範中古車買賣市場秩序
國家工商總局會同商務部、財政部、公安部、工信部、國稅總局、國家發改委日前出台了《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古車買賣市場秩序促進中古車買賣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從市場准入、監督檢查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和分工。
此外,要加強對中古車買賣交易市場、中古車買賣經營企業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規範使用《中古車買賣銷售統一發票》、《中古車買賣買賣合同示範文本》,如實提供車輛在使用、維修、事故、保險,以及行駛公里數、報廢期限等方面的真實情況和信息。重點查處非法銷售應報廢車輛、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偷逃稅收,以及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惡意串通、敲詐勒索等違法行為。嚴防走私、非法拼裝、盜搶的車輛上市銷售。
《意見》稱,進一步整頓和規範中古車買賣市場秩序,是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擴大內需、拉動消費,加快汽車產業調整和振興的有力措施。具體任務包括規範經營主體,嚴把市場准入關:一是加強中古車買賣交易市場開辦主體監管,嚴格市場准入條件;二是指導、督促市場開辦主體制定和落實市場各項管理措施和規章制度,明確市場開辦主體市場管理職責;三是優化市場環境,在中古車買賣經營企業(指從事中古車買賣經銷、拍賣、經紀、鑑定評估的企業,下同)登記、稅收、車輛轉移登記等方面提供高效便捷服務;四是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中古車買賣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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