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養中心:腦梗老人獨自進
2009年,獨居的方老因腦梗塞留下了後遺症,導致行動不便。為了讓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得到良好的照顧,兒女們在徵得老人同意後,將其送入青浦的一家呼吸照護,並簽訂了入院協議書,約定安養中心提供包括餵飯在內的24小時專門護理,護理等級為專三級。此後,老人的身體和精神狀況明顯有了改善,兒女們也都放寬了心。
不料,2010年5月17日早上,勞工體檢突然打來電話,稱方老生命垂危。等到兒女們急匆匆地趕到醫院,方老已因醫治無效而死亡。急救病歷中顯示,老人系因麵團堵塞食道導致死亡。其後,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書中也載明,老人的直接死亡原因為窒息;促進死亡的因素為腦梗。
庭審過程中,呼吸照護表示,老人確系窒息死亡,但導致窒息的原因是老人在進食時因患腦梗致使吞嚥困難所致,而非護工餵食不當所致,並且事發後安養中心也採取了一切可能採取的救護措施,故被告對老人的死亡沒有過錯。
法院審理後認為,在明知老人患有腦梗,吞嚥困難的情況下,勞工體檢讓其自行進食,僱傭的護工也未取得相應執業證書,明顯違反了合同約定,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但是,方老的吞嚥功能困難也決定了他無法像健康人那樣在噎住時通過咳嗽將食物排出,其身體狀況也是死亡結果的重要原因,因此,養老院的違約並非導致老人窒息死亡的唯一因素,故法院酌情判決其承擔 40%的民事賠償責任。
因患腦梗而生活不便被子女送入養老院,卻因護工人手不夠只能獨自進食,最終被食物噎住導致死亡。老人子女認為養老院護理不當,違反了合同約定。近日,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對這樣一起服務合同糾紛作出一審判決,養老院對老人家屬的損失承擔 40%的賠償責任。
明明入住協議中約定有專人負責餵飯,為何老人還會噎著並導致死亡?兒女們一調查才知道,原來那天早上,由於人手不夠,方老的護工要同時看護幾個老人,就讓他自己吃的早飯,直到老人被噎著後,護工才從隔壁趕來。更讓人氣憤的是,這名護工連執業資質都沒有。方老的兒女們認為養老院的行為明顯違反了合同約定,遂於 2010年11月,將其告上了法院,要求賠償包括死亡賠償金在內的各項損失共計 38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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