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同小城去tw買書...陪佢拎埋身份証"
買左個排球[kanhua]good good!!/\/\
之後行左陣去左小城home睇小說佢就玩電腦
夜晚要偷雞走佬出去唱k牙小城*今晚見>W<
有2個故事我好最鐘E架...今日講住一個先LA
[[為什麼要忘記]]
想忘記,因為曾經深愛過。本來猶如蜜糖的愛,
不知道在何時變成了硝酸,遺留下一個深不見底的傷口,
經年累月,仍舊無法癒合。每當想起對方,苦不堪言,
但願忘記。可腐蝕性太強,超越了睹物思人的層面,
除非把腦袋掏空,將記憶火化,把自己也一併忘掉,
否則無法成事。為什麼要忘記呢?曾經你愛得這麼用力,
或許此生此世都不會再經歷這樣的心情了,為什麼要忘記?
為什麼不把它永久珍藏?你說不堪回首,因為對方傷害了你?
如果你真的愛他,就原諒他,包容他吧,如果只記得他對你的傷害,
那不是愛,那是恨。地久天長去恨一個人,是誰對你下了這樣狠毒的咀咒?
愛情能否有一個美滿的結局呢?我想機會率是低於50%吧。
只要雙方...不,應該說只要你真心付出過,便值得把它珍藏在回憶的國度。
所指的它,是你自己當時的心情。你要面對的,並不是如何忘記舊情人,
而是要學會放下。你緊緊抱在懷裹的,是一個人;放開雙手,
永遠停留在你懷裹的,是一份情。你不會再失諸交臂,
因為無人能夠把往昔奪去。他不能,他現在的那個他不能,
你不能,就連神也不能。為什麼,還要忘記?
我覺得講得好好牙,,,GO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