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一種最高層次的表現,絕對、絕對不是被用來佔有、擁有或操控的,更不是用婚姻來降低它的層次。
如果你還無法理解這樣的觀念,不能認清愛的本質,那麼你是沒有立場和條件去被愛的,更別說是結婚! 」
看到這一段,彷彿恍然大悟似的~~
回想昔日也是有過佔有、擁有或操控別人的經過~~~好深刻~但是我已經將所有的原故~因果都向那位被我傷害的人一五一十的道出來~
其實所有都是一些因果種及無明種而影響我日後對事做人的反應及行為
我明白~~只要我肯定了原因並去重所懺悔,不會再犯這個那個機制,同樣,就算日後遇到同樣的事情亦不會再重複犯錯
父母對我所種下的因緣種及無明種實在太多了~依一排我正竭力去清除它們
那我就不用擔心日後再用父母之間悲劇機制重演在自己的生活遊戲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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