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青人要知道,結婚買樓有時是很影響兩個人的生活質素。所以兩口子在買樓前,真的要做好心理準備。
那天處理了這樣的一個案例,一位女士為了與男友結婚,於是兩人透過打工與投資,辛苦了3年,終儲到30多萬元,當兩人落實買樓之際,始發現原來以手上的資金而言,買樓可說是選擇有限。
起初兩人都打定輸數,買一個「蚊型單位」就算了,但有運地,兩人遇到一位元朗業主,願意以170萬元放出兩房一廳的600呎單位,最終他們勉強付了一成首期,之後就是本文重點了。
個案中的女士與男友兩人加起來的每月收入是3萬元,供樓已佔了三分之一,另供養各自的父母,亦佔了三分之一,餘下的一萬元就用來作夫婦兩人的雜費,差餉,每日上班的開支及零用。大家想想這樣的一對夫婦平均每日可以用多少錢?
在上述的條件下,如果這樣的一對夫婦再多了一個BB,大家想想他們的生活質素是怎樣?他們與一個拿綜援的家庭又有什麼分別呢?
在香港社會,這樣的一個月入3萬元家庭既不合資格申請綜援,亦不合資格申請居屋,是介乎社會基層與中產階級之間的夾心階層。
再說回文首提到的生活質素吧,如果上述的女士不結婚,她至少除每月給家用的五千元以外,都還有一萬元洗費。結婚了,她則每月只有約3500元的「洗費」。說到這,大家明白,婚前婚後的生活質素差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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