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世者, 不是只連續三世,而是 :-
1)過去多生 -不只前一生:2)今生;3)未來多生 - 不只下一世
三世姻緣, 即過去多生, 今生, 未來多生, 都有夫妻之緣的伴侶 !
前世今生之後,我們會有什麼愛情?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會成為夫妻,除了愛情,也需要緣份。在世間尋尋覓覓,怎麼會遇到他?是否在冥冥之中,姻緣天已註定?不僅眾生迷惑,連學佛人也一樣迷惑。
然而為什麼在結婚之後,有的甜蜜幸福,有的「不是冤家不聚頭」,有的卻能依信仰,共修過一生呢?本文便來探討這些問題,提供同修參考。至於「如何經營愛情?」「如何化解彼此紛爭?」「如何共修,又能圓滿一生,又能修行有成?」則不在本文討論範圍內(這些有待大家共同討論,提供心得,以及善知識
夫妻關係的愛情本質上是願力和業力的結合!
佛教的觀點,愛情本質上是「願力」和「業力」的結合。所謂「願力」,是主動積極的力量,源自內心的「意願」;所謂「業力」是被動不自主的力量,也是源自內心,但卻是「不願」。兩者力量會促使愛情的發生。(當然世間角度,會有各種理由,如溫柔體貼,美麗大方,善解人意,家境富裕等)。
就「願力」來說,如一對夫妻感情本來很恩愛,更希望來生續為夫妻,故在佛前發願,希望來生再為夫妻,甚至生生世世都為夫妻,永不分離,這種願力,將來時機成熟後就會發生(不管人變成什麼模樣)。或者今生相愛至深,因戰亂或家庭反對,以致今生無緣的男女情人,兩人相互約定,希望下輩子再來成為夫妻。因為彼此都惦記這個約定,故在輪迴中兩人再次相遇,會有似曾相識的熟悉感,甚至很快便決定共渡一生。
另外一種情況,因受到對方的恩惠,無以回報,如生病被救活,或者幫忙償還債務,或者救回爹娘至親,故願意來生做牛做馬回報,所以因為感恩報恩的心願,來生可能成為妻子侍候,心甘情願,毫無怨言,這種「願力」經過多生多世之後,仍會發生。
就「業力」來說,如一個人欠下巨債,無以償還,雖然今生至死都沒有還清債務(有些人還故意拒還),然後就有一股力量,在未來世發生作用。如果是成為夫妻的情況,先生(太太)便有一種無奈,為何太太(先生)老是折磨他呢?他一點辦法也沒有,只有痛苦往肚吞,承受這樣壓力,兩個就成了怨偶。
又如果在過去生本來為夫妻,先生曾遺棄太太(如另結新歡,或惡意遺棄,或出家隱居)造成太太的怨懟,於是業力的牽引下,今生他便可能遭另一半的遺棄(或者被折磨,以了宿債),這種「業力」,不管天涯海角,時空轉變,不管變成什麼樣子,還是會發生。
由於願力和業力的相互作用,加上兩個的習性、家庭、教育、觀念等不同,並且還和其他人的牽扯,交錯複雜,因此男女之間便產生不同的形式,也構成大千世界男男女女之間的愛情了。
夫妻關係的類型 , 分為五類:
一、親蜜型:兩人相處雖有不同原因,但都非常親蜜,不易分離
二、怨偶型:兩人相處,或者冷淡,或者爭吵,或者壓迫傷害,甚至殺害對方。
三、鳥巢型:兩人關係簡單但不穩定,隨時可能分離。
四、平順型:兩人關係除了感情,通常還有其他因素的保障,如事業、家族、生活背景等,所以還算平順。
五、共修型:兩人關係除了感情,還有宗教、修行上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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