腿背上的傷口破開。 小小的。 三毫米不到。 血洶湧地冒出來。 無視表面張力, 一滴滴地打在地上。 不疼。 我愣住。 一點也不疼。 我一直以為這傷口已經治癒了, 已經復合了。 已經沒問題了。 以為這即使成為一個永遠的疤痕也無所謂。 可是一旦碰到卻仍冒出如此腥紅的血水。 無痛感地一直向地上蔓延。 不就是一個小小的傷口嗎。 為什麼會這麼深。 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