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嵐嵐tag中
這是規則:
開始遊戲的人出一個題目,在自己的日記上寫下答案,
然後把題目丟給另外五個人,在文末附上這五個人的連結,
並且到這些人的留言版上留下:「你被貼了」
這五個被 tag 到的人,
在自己的日記注明(並附上連結)
是從哪一個人的日記那裡傳來的題目,
然後寫下答案,再去貼另外五個人。
如此繼續下去。
我有問題....我不識得五個還未玩過這遊戲的人啊。
topic:
我最討厭的東西:
1.不顧別人感受,自我中心的姣.....呃,女人。
2.不懂裝懂的人。
3.說人是非的人。
4.睡不夠。
5.不許我畫畫。
6.不許我上網。
7.出言粗俗,膚淺自大的人。
8.吃不飽。
9.要我吃討厭的東西。
10.窮!!!
那給一個吧.....(汗)
不要迫我,我的圈子就是小。
http://www.xanga.com/home.aspx?user=yikchit 奕婕
去吧gogo。(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