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老舊汽車報廢更新最高補助標准每輛18000元
日前,記者從市財政部門了解到,根據《財政部、國家經貿委關于發布〈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和財政部、商務部2011年第28號公告有關規定,2011年老舊汽車報廢更新最高補貼標准爲每輛18000元。補貼資金發放時間爲9月1日至11月30日。
符合上述補貼範圍的老舊汽車車主,可在補貼資金申汽車報廢獎勵金領時間內,向車輛報廢所在的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提交 《2011年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申請表》、《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原件、《機動車注銷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更新車輛購車發票原件及複印件、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與車主同名的個人銀行賬戶存折(儲蓄卡)或單位賬戶開戶許可證複印件,申請農村客運車輛報廢更新補貼的車主,還需提供道路運輸證、運輸管理部門出具的意見。
據了解,補貼車輛範圍及補貼標准: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間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車長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並于當年更新的農村客運車輛,補貼標准爲每輛車11000元;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並于當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車,補貼標准爲每輛車18000元;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重型載貨汽車,補貼標准爲每輛車18000元。無動力裝置的全挂車、半挂車不屬于補貼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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