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哦哦哦哦 我喜欢的女人。
在歌词里写让男人自己喂狗。她告诉我如果一个男人骂你bitch,女人的回应应该是给他一个耳光然后对他说fuck up!
可以很快爱上一个男人,然后我们热烈啊我们相爱呢我们结婚吧。
然后的然后是不堪忍受,于是有了一堆姿态漂亮而天然的歌,闪电离婚,顺便在专辑里放一首歌,说这送给我的女儿。
最重要的,她的音乐让我认得她。
就像第一次听萧萧的第一张,就那么强烈的喜欢,我从来对producer的兴趣超过singer。以至于我觉得萧萧的第二张是那么的不可忍受。没有雀跃而狡猾的气氛,像大多数的pop一样,已经死掉了。
据说这女人在作她的发光摇摆的时候,自己一个人打电话给羊毛衫乐队的producer要求帮助做录音和后期。问题是,她居然就这么在电话里跟那个大名鼎鼎的制作人砍价砍价砍价也!!!
超cult的女人。她的发光摇摆里的电子让我舒服得想竖起中指骂人。
不要有太多人喜欢她。她还是不要红得好。
如果大朋友小朋友们都信奉她去了这个世界就不太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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